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9 17:00:00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布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组织申报、业务审核、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广州市等9个地市、县(区)、镇为试点市、县(区)、镇,中山大学等39所学校为试点校,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践”等293个项目为试点项目。详细名单↓↓↓
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市、县(区)、镇名单
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名单
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名单
《通知》还对试点单位提出了四点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单位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建立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进中的困难问题。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调配力度,增强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建立改革激励和容错机制,为勇于担当者担当,让改革先行者先受益。
积极探索,确保试点质量。各试点单位要紧紧围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整体目标、改革思路、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等,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积极探索改革路径与举措,争取在试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动态调整,加强后续管理。省委教育办、省教育厅将对试点工作统筹管理,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试点实行动态管理,一年后开展中期评估。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的,继续支持;成效显著的,提升为示范项目;没有进展且经督促没有改进的,取消试点;没有进入此次试点,但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成效突出的,适时纳入试点项目。
及时总结,注重宣传推广。各试点单位要及时梳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提炼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改革举措、成效及经验,加强信息报送,注重宣传推介和互学互鉴。省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交流会等,推广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