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8 10:00:00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双一流”建设实施以来,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改革发展成效明显,推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迈上新的历史起点。为着力解决“双一流”建设中仍然存在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不够精准、资源配置亟待优化等问题,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战略定位,全力推进“双一流”高质量建设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以及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更加突出“双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在关键核心领域加快培养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定正确方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怀“国之大者”,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加强党对“双一流”建设的全面领导,贯彻“四为”方针,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更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以全面提升培养能力为重点,更加注重三全育人模式创新,不断提高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打造一流人才方阵。
——坚持特色一流,扎根中国大地,深化内涵发展,彰显优势特色,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建设之路。瞄准世界一流,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引导建设高校在不同领域和方向争创一流,构建一流大学体系,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服务国家急需,强化建设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率先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和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以及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支撑创新策源地的基础作用。
——保持战略定力,充分认识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遵循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科研创新内在规律,把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要求,不唯排名、不唯数量指标,不急功近利,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守正创新、久久为功。
二、强化立德树人,造就一流自立自强人才方阵
3.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突出思想引领和政治导向,深化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增强师生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不断加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着力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中国特色大学文化,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兴趣+能力+使命”为培养路径,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率先建成高质量本科教育和卓越研究生教育体系。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学术规范教育,以教风建设促进和带动优良学风建设。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支持和鼓励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深化产教融合,建设国家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示范构建育人模式,全面提升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培养能力。
5.完善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机制。加大力度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构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发展体系,引导教师当好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培育一批教育理念先进、热爱教学的教学名师和教学带头人。不断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多维度考察教师在思政建设、教学投入等方面的实绩,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完善体制机制,支撑和保障教师潜心育人、做大先生、研究真问题,成为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6.加快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大力培养引进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加大力度培养理工农医类人才。持续实施强基计划,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推进基础学科本硕博贯通培养,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能力,为实现“0到1”突破的原始创新储备人才。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国内外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成果,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层次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拔尖人才培养。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数字经济等关键领域加强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强化科教融合,完善人才培育引进与团队、平台、项目耦合机制,把科研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
三、服务新发展格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
7.率先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健全国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机制,按年度发布重点领域学科专业清单,鼓励建设高校着力发展国家急需学科,以及关系国计民生、影响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学科。支持建设高校瞄准世界科学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优化学科布局,整合传统学科资源,强化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学科基础。对现有学科体系进行调整升级,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对高层次人才需求。布局交叉学科专业,培育学科增长点。
8.夯实基础学科建设。实施“基础学科深化建设行动”,稳定支持一批立足前沿、自由探索的基础学科,重点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加强数理化生等基础理论研究,扶持一批“绝学”、冷门学科,改善学科发展生态。根据基础学科特点和创新发展规律,实行建设学科长周期评价,为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创造宽松包容环境。建设一批基础学科培养基地,以批判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强化学术训练和科研实践,强化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的科研优势转化为育人资源和育人优势,为高水平科研创新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
9.加强应用学科建设。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推动建设高校更新学科知识,丰富学科内涵。重点布局建设先进制造、能源交通、现代农业、公共卫生与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阔、人才缺口大的应用学科。
10.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巩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基础地位,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围绕基础科学前沿面临的重大哲学问题以及科技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加强科学哲学研究,进一步拓展科学创新的思想空间,推动科学文化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快完善对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建等学科联动发展,建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强化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育人功能。
11.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以问题为中心,建立交叉学科发展引导机制,搭建交叉学科的国家级平台。以跨学科高水平团队为依托,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支撑,加强资源供给和政策支持,建设交叉学科发展第一方阵。创新交叉融合机制,打破学科专业壁垒,促进自然科学之间、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交叉融合,围绕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国家治理等领域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完善管理与评价机制,防止简单拼凑,形成规范有序、更具活力的学科发展环境。
四、坚持引育并举,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
12.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引导全体教师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教书育人初心使命,提高教师思想政治和育人水平。统筹国内外人才资源,创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高端平台、资源配置和环境氛围,集聚享誉全球的学术大师和服务国家需求的领军人才,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发挥大学在科技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人才引进,引导国内人才有序流动。
13.完善创新团队建设机制。优化团队遴选机制,健全基于贡献的科研团队评价机制,大力推进科研组织模式创新。优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高端人才资源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交流共享机制,促进高水平科研反哺教学。加强创新团队文化建设,探索建立创新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氛围。
14.加强青年人才培育工作。鼓励建设高校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数量,将博士后作为师资的重要来源。加大长期稳定支持的力度,为青年人才深入“无人区”潜心耕作提供条件和制度保障。关心关爱青年人才,加强青年骨干力量培养,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和做法,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完善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大量涌现的体制机制,挖掘培育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和创新活力的青年人才。
五、完善大学创新体系,深化科教融合育人
15.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围绕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完善以健康学术生态为基础、以有效学术治理为保障、以立足国内自主培养一流人才和产生一流学术成果为目标的大学创新体系。做厚做实基础研究,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重点支持基础性、前瞻性、非共识、高风险、颠覆性科研工作。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专项行动计划,努力攻克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交通、先进制造、新能源、航空航天、深空深地深海、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卡脖子”技术。建设高水平科研设施,推进重大创新基地实体化建设,推动高校内部科研组织模式和结构优化,汇聚高层次人才团队,强化有组织创新,抢占科技创新战略制高点。鼓励跨校跨机构跨学科开展高质量合作,充分发挥建设高校整体优势,集中力量开展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联合科研攻关。加强与国家实验室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建设管理的重大科研平台的协同对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16.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瞄准国家高精尖缺领域,针对战略新兴产业、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由具备条件的建设高校“揭榜挂帅”,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面向需求的育人机制,促进高校、产业、平台等融合育人,力争在国际可比学科和方向上更快突破,取得创新性先导性成果,打造国际学术标杆,成为前沿科技领域战略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成长的主要基地。加大急需人才培养力度,扩大相关学科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
17.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协同创新,建立协同组织、系统集成的高端研发平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立足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动高校融入区域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建设高校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对口支援、学科合建、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生访学、教师互聘、科研互助等实质性合作,强化辐射引领,带动推进地方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加快形成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
18.全面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建立健全与高水平教育开放相适应的高校外事管理体系,探索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双向交流的留学支持新机制,开展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搭建中外教育文化友好交往的合作平台,促进和深化人文交流。规范来华留学生管理,扩大优秀学历学位生规模,推进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课程建设,全面提升来华学历学位留学教育质量。
19.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鼓励建设高校发起国际学术组织和大学合作联盟,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和论坛,创办高水平学术期刊,加大面向国际组织的人才培养,提升参与教育规则标准制定的话语权。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参与国际重大议题研究,主动设计和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主动承担涉及人类生存发展共性问题的教育发展和科研攻关任务,为人才提供国际一流的创新平台,参与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人类共同福祉。
七、优化管理评价机制,引导建设高校特色发展
20.完善成效评价体系。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把人才质量作为评价的重中之重,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探索分类评价与国际同行评议,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反映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成效评价体系。完善毕业生跟踪调查及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需求与就业动态反馈机制。将建设高校引领带动区域发展作用情况作为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显著的给予倾斜支持。基于大数据常态化监测,着力建设“监测—改进—评价”机制,强化诊断功能,落实高校的建设主体责任。
21.优化动态调整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质量为条件、以竞争为机制,立足长期重点建设,对建设高校和学科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减少遴选和评价工作对高校建设的影响,引导高校着眼长远发展、聚焦内涵建设。对建设基础好、办学质量高、服务需求优势突出的高校和学科,列入建设范围。对发展水平不高、建设成效不佳的高校和学科,减少支持力度直至调出建设范围。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探索实行后奖补政策。
22.探索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强化一流大学作为人才培养主阵地、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定位,依据国家需求分类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淡化身份色彩,强特色、创一流。优化以学科为基础的建设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拘泥于一级学科,允许部分高校按领域和方向开展学科建设。选择若干高水平大学,全面赋予自主设置建设学科、评价周期等权限,鼓励探索办学新模式。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综合优势的建设高校,赋予一定的自主设置、调整建设学科的权限,设置相对宽松的评价周期。健全自主建设高校权责匹配的管理机制,确保自主权落地、用好。对于区域特征突出的建设高校,支持面向区域重大需求强化学科建设。
八、完善稳定支持机制,加大建设高校条件保障力度
23.引导多元投入。建立健全中央、地方、企业、社会协同投入长效机制。中央财政专项持续稳定支持。巩固扩大地方政府多渠道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为“双一流”建设创造优良政策环境。强化精准支持,突出绩效导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扶特。引导建设高校立足优势,扩大社会合作,积极争取社会资源。
24.创新经费管理。依据服务需求、建设成效和学科特色等因素,对建设高校和学科实行差异化财政资金支持。扩大建设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允许部分高校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内自主安排项目经费,按五年建设周期进行执行情况考核和绩效考评。落实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等自主权。
25.强化基础保障。加大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重点加强主干基础学科、优势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指标等,向服务重点领域的高校和学科倾斜,向培养急需人才成效显著的高校和学科倾斜,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高校和学科倾斜。针对关键核心领域,加大对建设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
九、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建设高校治理能力
26.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高校党委管党治党、正风反腐、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握学校发展及学科建设定位,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好办学方向关、人才政治关、发展质量关。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使“双一流”建设与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激发师生员工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7.强化建设高校责任落实。对标教育现代化目标和要求,健全学校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统筹编制好学校整体规划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专项规划,形成定位准确、有序衔接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和管理服务效能。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注重权责匹配、放管相济,积极营造专心育人、潜心治学的环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人才评价改革,充分激发建设高校内生动力和办学活力,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制定出台《若干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双一流”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对“双一流”的战略目标、战略部署、战略路径进行了系统化深刻阐述。2021年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双一流”建设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引领性、标志性工程,必须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首轮“双一流”建设从2016年到2020年实施以来,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改革发展成效明显,推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迈上新的历史起点,但仍然存在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不够精准、资源配置亟待优化等问题。进入新发展阶段,“双一流”建设要更加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注重内涵建设、特色建设和高质量建设。
2.《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2015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推进“双一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每个建设周期都需要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深入重点地推进工作。《若干意见》是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迈向教育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强国的新部署。《若干意见》明确了“双一流”建设的新方位、新使命、新要求,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以及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更加突出“双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在关键核心领域加快培养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深入推进新时期“双一流”建设要牢牢抓住人才培养这个关键,对接和加快培养国家急需学科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工程领军人才,建设卓越工程师队伍,服务科技自立自强和原始创新突破,优化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加快在更多领域方向冲击世界一流前列。
3.如何评价首轮“双一流”建设的整体进展?
“双一流”建设是长期推进、不断深入的内涵建设过程,要坚持遵循规律、久久为功。首轮建设期间,各建设高校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在传承创新基础上,首轮建设总体实现阶段性目标。
一是党对高校的领导全面加强。建设高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大力构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机制,师生思想政治素质持续向上向好,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思想基础更加牢固。
二是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进展显著。师资队伍结构持续改善,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不断涌现,吸引了一批世界一流科学家和学科领军人才,涌现了一批教书育人先进典范。
三是服务国家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选拔机制持续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科教协同、产教协同育人模式持续完善,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增强。
四是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能力进一步提高。在量子科学、催化化学、凝聚态物理等一些关键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产生了若干重要原创性成果,解决“卡脖子”问题涉及的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作出重要贡献,战略科技领域前瞻布局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发展。
五是哲学社会科学主力军作用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全面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优秀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六是对外交流合作水平不断提升。高水平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项目明显增长,学术交流更加深入,学术影响力和留学吸引力进一步提升。
七是内部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建设高校持续优化管理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多维评价体系、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建设活力进一步激发。
八是示范带动区域高等教育新发展。各地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地方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体系不断完善,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们既要充分肯定首轮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也要充分认识到“双一流”建设进展成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不相匹配,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第二轮建设中,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战略定位,着力解决“双一流”建设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新阶段“双一流”建设。
4.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任务的重点是什么?
第二轮建设要继续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建设与改革任务的落地见效,坚持问题与成果导向,将着力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强化建设高校主体责任和责任落实,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注重权责匹配、放管相济,积极营造专心育人、潜心治学的体制机制环境;
二是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完善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机制,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中的主力军作用,培养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复合型工科人才,积极服务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
三是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加大力度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率先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夯实基础学科建设,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四是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坚持引育并举汇聚优秀人才,完善创新团队建设机制,稳定支持具有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培育培养;
五是深化科教融合,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集中力量开展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联合科研,加强重大科研平台协同对接,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六是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探索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双向交流的留学支持新机制,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主动承担涉及人类生存发展共性问题的教育发展和科研攻关任务;
七是优化管理评价机制,完善建设成效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分类评价与国际同行评议,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反映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成效评价体系,优化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条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设高校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
八是完善稳定支持机制,引导多元稳定投入,创新经费管理,对建设高校和学科实行差异化财政资金支持,强化基础保障,重点加强主干基础学科、优势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
5.第二轮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是如何认定的?
建设范围的确定坚持《总体方案》和《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原则与条件,根据首轮建设实际成效,以及各方面意见,经专家咨询,确定了“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认定原则。
一是不作大进大出的调整。首轮“双一流”建设整体布局已形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基本体系,保持建设范围的总体稳定,有利于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保持定力、持续投入、汇聚力量、沉淀成果,持续发挥支撑一流大学体系建设、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是需求引导下的布局调整。“双一流”建设在国家重点急需的领域和方向上,在服务国家科技自强方面仍有补强空间。第二轮建设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作为指引调整建设学科的指南,对拟建设学科的匹配度、水平和发展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是加大基础学科、理工农医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布局。
三是鼓励建设高校主动对接需求、优化学科建设口径。允许个别建设学科所属建设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优势、目标定位,以及服务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情况提出申请,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三部委报国务院批准后作出调整。调整后,原学科不再列入建设名单。
6.新增建设学科认定程序和条件是什么?
与首轮建设范围认定的程序相同,“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讨论确定建设学科进入的条件后,以认定方式对第二轮建设范围提出了咨询建议。本次认定中,新增建设学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切合急需。学科方向需要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有较为精准的匹配度。
二是水平出色。对应领域的一级学科在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贡献水平等各方面表现均应比同类显著,突出建优促强。
三是整体达标。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门槛之上,学科认定多维度设置条件,不与各种大学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根据专家委员会咨询建议,三部委研究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轮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7.公布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中,对一些学科做了公开警示,并没有退出建设范围,请问有何考虑?给予公开警示的建设学科又是如何确定的?
从首轮建设的成效来看,所有建设高校都取得了明显建设进展,整体上实现了阶段性建设目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公开警示是其中重要内容。首轮建设虽然总体上实现了建设目标,但实际建设时间还不长,有些学科因各方面原因,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相比其他同类建设学科,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相对靠后,为激励督促,也是为了警示其他建设学科,需要给予这些学科公开警示的处理。经“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严格评议,个别被公开警示的建设学科按要求结合学校定位、首轮建设成效和学科特色优势,作出调整,原学科撤销。警示学科和调整后的学科,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
8.首轮建设成效评价如何开展的?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双一流”建设,2021年3月,三部委发布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成效评价办法》)。根据《成效评价办法》,在各建设高校开展自评总结基础上,三部委基于“双一流”建设监测情况对建设高校及学科建设成效开展了“背靠背”式的定量分析,并组织专家开展了定性评价。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从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视角,综合呈现了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成效。成效评价重在查找问题、发现差距,结果按区间及梯度分类呈现,不计算总分、不发布排名,连同意见反馈建设高校,供建设中持续改进。
9.“双一流”建设如何“破五唯”?成效评价和建设学科认定是否与各种排名、论文指标挂钩?
“双一流”建设坚决克服“五唯”的顽瘴痼疾。
一是建设动态监测中,定性描述与定量数据相结合,不把帽子和论文数量等作为监测点,加大质量、贡献和内涵建设成效的监测,并有充分“留白”空间,高校可将特色成效写实性描述。
二是在建设成效评价中,注重体系性、诊断性、集成性和发展性,突出质量、服务和贡献,坚决摒弃数论文、数帽子的做法,不简单以论文数量、排名变化、帽子数量等作为评价指标。关注代表作质量、高层次人才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及成果情况等,重点考察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投入、社会服务贡献。
三是在认定建设范围中,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基本门槛,把学科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质量水平作为基本依据,突出建强促优,综合设置认定条件,不与各种大学学科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
10.第二轮建设名单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怎样考虑的?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是所有中国高校的自觉追求和行动目标,要有世界一流的视野和格局。“双一流”重点在“建设”,学科为基础,而不是人为划定身份、层次,派发“帽子”,更不是在中国高校中划分“三六九等”。从首轮建设情况看,一些建设高校对“双一流”建设坚持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的理解还不到位,仍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作为身份和层次追求,存在扩张规模、追逐升级的冲动。新阶段“双一流”建设应当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淡化身份色彩,探索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引导各高校在各具特色的优势领域和方向上创建一流。第二轮建设名单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将探索建立分类发展、分类支持、分类评价建设体系作为重点之一,引导建设高校切实把精力和重心聚焦有关领域、方向的创新与实质突破上,创造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一流。
11.为什么公布名单中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建设学科?
落实《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阶段目标,《若干意见》改革任务之一是扩大建设自主权,推动建设管理重心下移,强化建设高校的主体意识和创新动力,为若干高校冲入世界前列创造政策制度环境。为稳妥开展自主权扩大的工作,三部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先行赋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两校学科建设自主权。两校深入实施“两校一市”综合改革以来,获得中央及地方巨大的资源政策投入,改革基础好,综合各方评价首轮建设成效突出,两校率先深化改革、早日登顶世界一流能够起到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放权的主要考虑:一是两校学科建设可不拘泥于一级学科,建设数量在现有基础上自主确定优化;二是对两校实行目标管理,权责匹配,强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紧扣服务国家战略急需的领域方向,明确冲顶世界一流的阶段性梯次目标、标志性成果及时间节点;三是两校要建立适应内涵建设和长远发展的自我评价体系、内部约束机制和治理体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编制完成建设自主权扩大整体方案后,自行公布建设学科。
12.赋予部分高校建设自主权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扩大部分高校学科建设自主权重点是分类推动建设高校建设体系优化和内部治理体系改革,目标是加快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打造自立自强战略科技人才第一方阵,激发原始创新和关键领域突破。是否建成世界一流大学,要看理念和内涵,要看特色和贡献,要看口碑和影响力,关键要看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到,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带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提升的任务还很艰巨,虽然实现了首轮阶段性目标,但距离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都需要在建设和改革上坚持久久为功。扩大学科建设自主权在本质上是压任务、担责任,为的是更好地激发高校的建设活力,而不是给高校分层,也不是贴标签。三部委将在后续建设中,陆续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综合优势的建设高校,赋予一定的自主建设学科的权限。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