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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管理部关于2020届毕业生办理医保报销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7 18:40:00      

2020届毕业生: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医保报销工作,保障同学们在毕业前及时报销校外门诊及住院费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诊及住院费用报销

需报销校外门诊药费及住院费用的同学,请于2020年7月1日前将报销资料递交到医务室(医务楼1楼104房),毕业生可委托在校同学或辅导员转交资料。

如7月1日前未递交以上材料,逾期则不能办理校外门诊药费报销事宜。

(一)门诊药费

医务室审核报销资料后,符合医保规定报销的药费将发放至本人的校园卡,待学校网络中心注销校园卡后,卡内余额将于9月1日前由学校财务部统一退至毕业生本人在收费平台上登记的银行卡。

(二)住院费用

医务室将报销资料递交医保局审核后,符合医保规定报销的费用将于6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毕业生本人所提交的银行卡账号。

二、享受广州市医保费用报销方式

2020年7月1日后,如需继续享受广州市医保待遇,应先到广州市各区医保局办理医保定点变更手续(凭本人毕业证、医保卡和身份证),再到定点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在已办理的定点医院直接报销医保费用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且不需再回学校医务室报销手续。

三、毕业生办理职工医保方式

医务室将于2020年7月1日前在广州医保系统为毕业生办理医保减员手续,该手续完成后,毕业生可在新入职单位办理职工医保。

毕业后暂未就业的同学,可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继续办理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务室咨询电话:61787810。




校园管理部(医务室)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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