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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8-04-26 10:10:00      

人资〔2018〕44号 

人力资源部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

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35号)要求,为做好我院相关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三)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这次选派范围。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3名以上教师报省教育厅。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有关访问学者项目信息(包括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登陆“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cce.whu.edu.cn/szpx/index.php),点击页面左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进行学校、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2.申请者须先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了解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进行申报。

(二)教学单位审核推荐

5月2日前,申请者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经所在单位审核确定推荐后,填写《推荐表》内所在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并于5月4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行政楼A1-303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nfsz@126.com: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一式两份);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doc

       附件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郑丽妍,联系方式:020-6178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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