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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8-04-09 00:00:00      

教研〔2018〕31号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42号)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类型分为以下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由学生个人或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1年。

2.创业训练项目

由学生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建设期间一般为1-2年。

3.创业实践项目

由学生团队承担,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

二、计划立项数及经费资助

学校拟立项建设90项校级大创项目,并从中遴选推荐30项作为省级建设项目,10项作为国家级建设项目进行建设。

国家级项目建设经费资助标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2万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10万元/项。

省级项目资助标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1万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5万元/项。

校级项目资助标准:创新训练项目1000元/项、创业训练项目15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2000元/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成员

(1)本次立项原则上面向我校2015年 、2016年及2017年入学学生(不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申报。

(2)项目申报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以团队申报的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且项目负责人人数、指导老师人数各不超过2人。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申报。

(3)每个学生在校期间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只能申报一项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类型之间交叉申报。

(4)项目成员对创新创业有浓厚的兴趣、有足够时间、精力与责任心,能在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2.项目类别

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项目申报类别,优先支持与企业合作能自筹经费的项目。

3.选题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校优先支持在智慧城市、互联网+、人工智能、能源科技和文化传媒等五大领域前沿科技探索的项目;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训练项目;优先支持有其他渠道经费支持或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大创项目。

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完成项目。

4.项目指导教师及企业导师

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及企业导师由学生自行联系或教学单位配备,学生自行联系企业导师的需报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备案。

(1)指导教师

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学科背景与其指导的大创项目相关。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大创项目的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或丰富的指导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企业导师

创业实践类项目除配备学校指导教师外,至少还应配备一名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应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高级咨询师、投资经理、曾经成功创办过企业或正在创办企业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有丰富创业实践经历的人员。

四、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

申报者即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团队的组建。申请者详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42号)(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按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

申报者在4月19日(星期四)12时前将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填写了导师推荐意见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和一份纸质版(双面打印)交至申报者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办公室。

 2.教学单位初审与推荐

(1)审核申报资格

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成员要求对申报团队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

(2)专家初审与推荐

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视情况组织答辩),原则上按评审成绩高低择优推荐。教学单位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3)提交材料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在4月24日(星期二)12时前将申报书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交至教务与科研部(联系人:林明秀,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22室),电子版发送zdnfjwb@163.com。

 3.学校评审

(1)专家评审

教务与科研部汇总各教学单位大创项目申报书后在5月7日(星期一)前组织专家组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5)进行评审,按评分高低确定校级项目及推荐省级、国家级的项目。

(2)立项名单的公示与公布

5月7日(星期一)在学校网页和教务与科研部网页对本年度拟立项大创项目(含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4.学校申报

学校于5月13日(星期日)前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报平台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在5月1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五、项目管理

学校参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立项项目进行管理。各项目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须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按既定计划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项目建设期到期时参加项目结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评审,并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学校对验收结论为“通过”的项目成员、指导老师发放结题证书,并给予学生创业课程成绩奖励,同时可报销项目建设经费。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建设任务后再参加下一次的验收。对于建设质量差及进度极为缓慢的校级建设项目,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予以终止建设,学校限制终止建设项目的经费报销。

 六、奖励措施

 1.对学生的奖励  

《创业基础(理论)》、《创业基础(实践)》两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在学生了解创业基本理论的前提下构建创业计划、进行创业实践,与大创项目建设目的相通。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大创项目,将知识转化为实践,学校对项目结项验收结论为“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给予以下鼓励:

(1)结项时还未选修创业课程的学生,可不用参加创业课程的课堂学习,申请免考,直接给予项目负责人总评成绩记分95分,项目成员总评成绩90分。

(2)结项时已选修创业课程但还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课程免考,学校给予创业课程总评成绩记分,标准同上。

(3)结项时已有成绩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将本人创业课程成绩加至95分,项目成员加至90分。

学校将在校内结项验收结果公布通知发布后完成对项目团队成员的该2门课程的成绩处理工作。

2.    对指导老师的奖励

学校给予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指导老师在职称评选、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七、其他事项

学校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立项项目同时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与乡村振兴、脱贫扶贫紧密相关的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相关通知公告(校内赛通知即将另行发布)。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5.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1-5.rar


                                                                                                                                                           教务与科研部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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