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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12-06 00:00:00      

院办〔2016〕24号

 

学院办公室关于2016-2017学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2016-2017学年寒假自2017年1月14日起至2月24日止。现将有关寒假工作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按学院校历安排放假。2017年2月25日、2月26日为在校生注册时间,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师按学院校历安排休假。

3.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放假时间为1月18日—2月22日。放假期间,为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寒假工作任务安排轮休,2月23日全体返回学院上班。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完成本学期既定工作,科学谋划假期以及新学期工作,要求教职工加强理论学习,为新学期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准备。

2.各单位要针对冬季防火、假期防盗、交通出行、社会实践活动等开展安全教育和引导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假期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按相关规定做好放假期间宿舍、食堂、水电、施工等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做好留校师生的生活服务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做好防火、防盗措施及网络安全等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值班工作

1.寒假期间,学院领导及行政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见附表)。本次寒假值班由校园管理工作部(1月18日-1月26日、2月3日-2月5日)、基建工程部(2月6日-2月22日)值班,请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附件2)报备学院办公室。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需就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报学院审批。

2.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学院领导电话值班,其他值班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坐班值班。值班期间,做好日常值守、信息报送、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员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及时沟通并妥善处理,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4.学院办公室单独轮流值班。

5.值班时间及地点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地点:各自单位办公室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6-2017学年寒假值班表.xlsx

       附件2:学院办公室2016-2017学年寒假值班表.docx

 

 

 

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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