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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院2016年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09-05 00:00:00      

 

中大南方人事〔2016〕18号

 

关于表彰我院2016年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为弘扬高尚师德,表彰先进事迹,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中大南方人事〔2016〕9号),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学院教代会评议、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评定和学院公示,决定授予商学院钟肖英同志“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6年师德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陈秋铃、洪丹、胡文育、欧崇亚、孙月、王秀梅、杨萍等7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体教职员工以受表彰的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不断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推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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