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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7-04-14 00:00:00      

中大南方保卫〔2017〕1号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决定开展2017年校园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立安全意识,共建和谐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中旬-5月中旬

三、参与对象

全校师生

三、主办单位

保卫部、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活动内容及拟定时间

1、交通安全专题讲座,4月21日上午;

2、国家安全专题讲座,时间待定;

3、防骗防盗专题讲座,4月28日下午;

4、安全主题视频制作与展播活动,4月中旬—5月中旬;

5、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4月中旬—5月中旬;

6、“身边的隐患”排查活动,4月中旬—5月中旬;

7、交通安全整治与体验活动,4月17日—5月10日;

8、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线上),4月12日—5月12日;

9、从化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座谈会,4月18日下午;

10、承办从化区高校平安禁毒主题微信、微视频、摄影大赛,4月中旬—5月中旬;

11、承办从化区高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4月中旬—5月中旬;

12、校园安全月活动总结与表彰,5月中旬。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抓好责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

各单位要抓住校园安全月活动的契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落实安全”的活动氛围,切实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三)重点突出,务求实效

各单位应将本次活动作为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举措,围绕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7年4月14日

(联系人:朱裕林;联系电话:6178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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