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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以青春之我 创青春中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诗歌朗诵会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9-10-21 00:00:00      

党发〔2019〕34号

 

关于举办“以青春之我  创青春中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诗歌朗诵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举办“以青春之我  创青春中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诗歌朗诵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青春之我  创青春中国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23日19:30

三、活动地点

学术报告厅

四、活动要求

1.活动形式:朗诵

2.活动要求

1)人数不限,表演形式不限;

2)普通话朗读,吐字清晰;

3)仪态大方,衣着得体,精神饱满;

4)语气顺畅,停顿合理,节奏恰当;

5)上下场有序、形式新颖、灵活多样;

6)能比较准确地表达诗歌的思想感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准备伴奏音频)。

3.参演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节目安排表见附件1,参演诗歌内容见附件2)。

4.请将参演人员名单、伴奏音频于10月20日晚22:00前发送至zdnftwmsc@163.com,音频文件命名X单位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名称和朗诵剧目。

5.请参演人员于10月23日下午2:30,到学术报告厅参加彩排。

6.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协助做好参演人员、观众组织工作。

 

附件:

附件1:诗歌朗诵会节目安排表.docx

附件2:诗歌朗诵会参演诗歌内容.rar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9日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1357034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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