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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关于2023年度检查工作材料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5 15:25:00      

广州南方学院关于2023年度检查工作材料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对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粤教策〔2021〕3号)中检查的指标内容,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对照检查指标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工作,填报《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2023年度检查评价表》《广东省民办高校信息表(2023年度)》,并形成《广州南方学院2023年度检查自查报告》,现将《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2023年度检查评价表》《广东省民办高校信息表(2023年度)》《广州南方学院2023年度检查自查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发展规划处实名反映。

电子邮箱:ghb@nfu.edu.cn

联系人:黄巧

联系电话:020-61787373


附件:

1.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2023年度检查评价表

2.广东省民办高校信息表(2023年度)

3.广州南方学院2023年度检查自查报告




广州南方学院

2024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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