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0 发布时间:2019-03-25 00:00:00
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下午2点30分,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党总支分党校在1教103开展2019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五讲--《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本次培训由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辅导员刘静老师主讲,参与此次党课的是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学生党支部、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系学生党支部、通信与电子工程系学生党支部的2016级、2017级、2018级的入党积极分子。
刘老师首先解释了“义务”和“共产党员的义务”的概念,然后详细介绍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学习的义务、执行的义务、利他的义务、守纪的义务、团结的义务、治党的义务、宗旨的义务、道德的义务。接着通过预备党员和党员有哪些差别、考公务员是否党员有优势等问题引出“权利”和“共产党员的权利”的概念、区别。通过介绍党员的八项权利,对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权利进行了区分。
接着刘老师通过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谈到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阐述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关系。最后通过引出王安石“未有不学而能者,学所以修身也,身修则无不治矣。”讲解了如何加强自身修养,成为一名有修养有担当的共产党员。
新闻来源: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