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0 发布时间:2019-04-18 00:00:00
为了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觉悟,深化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认识。2019年4月14日晚上18点45分,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党总支组织2019年春季发展对象到8教203进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培训,此次培训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党校开展的第二次培训课学习,培训主讲人为石佳仪老师。
石老师从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定义;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意义;党员八项义务、八项权利;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等五个方面详细解说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方面相关的知识。以及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七讲: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向发展对象们进行了授课。
首先,石老师向大家讲述了学生党员要如何端正入党动机,并引经据典地述说了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同志是如何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一步步地加强对党的认识,最终加入到党组织的怀抱之中的故事。听到这个故事后,发展对象们纷纷表示深受启发,在课堂上踊跃地回答了“自己是如何端正入党动机”这一问题。
接着,石老师生动地讲述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含义。中国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
最后,石老师反复强调,作为一名大学生发展对象,我们应该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各方面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老师在讲解的同时结合自身的经历谈到了个人发挥先锋模范的重要性,她表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当要认真学习,以实际行动鼓舞带动身边的同学。并且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真正地在同学们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此次的培训课,加强了发展对象们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了解,提高了思想上的政治觉悟。入党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要持之以恒,不改初心听党话、跟党走。要时刻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以更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朝着合格党员的目标前进。相信每位发展对象都能领会其中的内涵,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早日向党组织靠拢!
新闻来源: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