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0 09:00:00
一、医务室就医流程
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急诊、特殊、慢性疾病及需要住院的除外)应首先到学院医务室就诊。
二、校外就诊流程
参保学生经医务室转诊,或在假期、实习期间,可在校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三、注意事项
1. 普通疾病请在医务室诊治。如病情需要转诊,须先由医务室医生开具转诊证明单,一单一科一次,7天内有效,无转诊单一律自负(急诊、节假日除外)。
2. 参保学生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应符合: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天药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天药量,患有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14天药量的原则。学生在医务室就诊.门诊专项资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人(按医保政策)。
3. 参保学生每次门诊,同疗效药品不得同时开用,与疾病无关的药物不得开用,无明显疗效的药物不得开用。
4. 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狂犬病暴露者在门诊接种狂犬病疫苗、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前门诊检查、生育或终止妊娠住院的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用结算,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保报销须知
1.办理学生医疗保险报销地点:
医务室一楼医保办公室(104房)
2.办理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00 14:30-17:00
3. 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费报销范围参照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及有关规定和执行。
4. 学生校外就诊或住院后,为免超出有效期,原则上应在就诊后60天内向医务室医保办提出申请报销,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门诊: ①发票原件,②费用清单,③转诊单(急诊、节假日除外),④病历。
(2)住院:在广州地区住院,只需给医院出示电子医保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者居民身份证等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在医院享受直接减免.在广州地区以外住院,非急诊需先在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或“粤省事”异地住院备案(选临时),一般一个工作日或两个工作日就通过,查询通过后住院,也只需给医院出示医保卡、身份证,在医院享受直接减免,急诊入院不需备案,未备案或备案未联网在出院后2个月内将报销材料交至学校医务室104房,经医务室审核无误后送广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经办机构报销
①社保卡或医保卡复印件
②住院发票(原件)发票背后本人承诺、签名
③住院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原件需盖章)
④出院小结(需要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
⑤承诺书,承诺内容主要为“住院情况说明”加学校盖章,A4纸打印,部分内容可手写,学校提供样板协同学生完成。
说明:实习,休学,病假均需提交相关证明,有他方责任的,还需提供公检法等权威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其它的提交未备案异地就医情况说明。
五、学生医保办公室电话
020-61787810
六、医务室诊病时间
上午8:00—13:00
下午14:30—17:00
晚上18:00—21:00
除上述时间外,门诊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
七、医务室急诊电话
61787800
八、师生因急病需转校外急诊可直接拨打温泉医院急诊电话020-87831320,或120急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