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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召开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工团支部成立大会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5-11-03 10:06:1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教职工团组织工作,扩大我院共青团工作的覆盖面,促进青年教职工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共同进步,充分发挥青年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生力军作用,为学院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工团支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成立大会

(一)会议时间:2015年11月5日15:00

(二)会议地点:A1行政楼一楼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详见附件1

(四)参会人员:院领导,教职工团员,团委全体人员

二、教职工团支部组织机构设置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工团支部受学院党委领导,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该支部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均为兼职。支部成员为我院28周岁以下(包括28岁)青年教职工。

三、教职工团支部的职责

(一)认真完成院党委和院团委交办的有关教职工团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了解并及时反映教职工团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疏导与教育工作。

(三)丰富教职工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促进教职工团员的相互交流,进一步发挥团组织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服务教职工团员的教学、科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满足教职工团员教学、科研工作上交流、提高的需要,更有效地发挥教职工团员在促进学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联系召开有关教职工团员的各种经验交流会,及时发现并推广教职工团员工作中的成功经验。

(六)维护教职工团员的正当权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其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更好地为教职工团员服务。

四、工作要求

教职工团支部要在做好教职工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青年教工的服务联络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教工为学院的建设发展作出贡献。教职工团支部的各项活动要求真务实,出精品,求特色,确保成员在组织生活中有所收获,迅速成长。

附件:

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工团支部成立暨第一次教职工团员代表大会流程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工团支部成立大会参会人员名单

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联系人:黄大伟,联系电话:6178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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