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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8-03-12 17:38:5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召开第一届教职工

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8323日下午召开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三次会议。现就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坚持和完善双代会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凝心聚力、锐意改革,为创建国内一流民办大学共同努力!

二、主要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职称评聘办法》;

(二)审议并通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员住房管理办法》。

三、时间及地点

201832315:00,教职工之家二楼多功能厅

四、议程安排

(一)312日前,工会办公室将“双代会”会议资料印发各代表团;

(二)314日前,各代表团按照《“双代会”代表调整、增补办法》的有关规定(附件1),完成“双代会”代表的调整、增补工作,并将登记、简况表(附件2报送工会办公室;

(三)316日前,各代表团联络员统计参会人员(正式代表请假需附请假条),并将会议回执(附件3)报送工会办公室;

(四)320日前,各代表团自行安排时间,组织代表讨论审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职称评聘办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员住房管理办法》,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报送工会办公室;

(五)322日前,人力资源部、校园管理部根据各代表团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完成上述两个《办法》起草、修改情况说明的修订工作;

(六)323日下午15:00,召开“双代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上述两个《办法》起草、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关于审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职称评聘办法》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员住房管理办法》的大会决议

五、会议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次大会通知的议程安排好本单位工作,认真组织双代会代表参加会议;

(二)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会主题和文件,认真参加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精神,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三)请各代表团联络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文件、资料报送工会办公室(1号行政楼216室,电子邮箱:zdnfgh@163.com)。

 

附件:1.“双代会”代表调整、增补办法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调整增补情况登记表、简况表

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回执

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工作组

5.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成员名单

6.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8312


      (联系人:慕云婷,电话:6178-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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