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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06-29 14:08:09      

党发〔2016〕19号

 

中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关于党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粤组通〔2016〕5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党校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党校组织架构

成立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党校,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校  长:喻世友

副校长:唐燕

党校下设办公室,由曹艳肖兼任党校办公室主任,刘兆娟为联系秘书。

各系党总支成立分党校。

聘任党课教师,一年聘期,人员如下:

杨  智   罗海军   刘  婷   刘亚甜   刘浪英

梁舒媚   李葡阳   胡敬成   林敏敏   谭筱琦

韩  露   陈以兰   范丽红   卢鑫鑫   廖  立

罗巾如   陆婉思   麦志豪   陈斯特   陆俊雄  

张晓飞   陈  婷   贾瑶瑶   唐玉婷   肖  君  

周凌冰   刘梦寐   李  莉   刘一乐

二、党校课程安排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各党总支负责,统一按学院党校安排内容授课;

(二)发展对象培训由学院党校负责组织、安排;

(三)入党介绍人及联系人培训由各党总支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课教师的备课组织工作;

(二)各党总支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课堂管理、考勤、考试等相关管理工作,严肃培训纪律;

(三)各党总支组织落实党课任课教师通过理论研讨、开展党课PPT竞赛等形式,不断改进党课授课方式,提高党课教育实效;

(四)一切教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要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五)各党总支组织安排党课任课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参加专题培训、撰写学习体会、开办专栏等方式,不断增强党课任课教师的旗帜意识、看齐意识、阵地意识和党校意识。

四、党校工作时间安排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春季班3月,秋季班9月;

预备党员、入党介绍人及积极分子联系人培训:春季班5月,秋季班11月;

培训结业考试:春季班4月,秋季班10月;

正式党员培训:各党总支每学期结合专题教育安排一次;

支部书记培训:学院每年两次专题培训。

各党总支要认真贯彻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做好党员培训、发展、教育及管理工作。

 

 

 

                中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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