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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8-04-10 20:30:25      

人资〔2018〕33号

人力资源部关于做好2018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选拔数量

按照通知要求,我院可选拔推荐1人至省厅评选。

三、工作程序及材料清单

(一)个人申报

4月18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院系审核。

(二)单位推荐

4月20日下午17:00前,相关院系确定推荐人选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情况说明书(加盖院系公章)交至人力资源部A1-303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nfsz@163.com。

(三)申报材料清单:

1.登录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附件1)填写资料生成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1份。

2.通过采集工具打印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一式7份,扫描版(PDF格式)1份。

3.《2018年推荐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PDF版和Excel版各1份。

4.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PDF版各1份(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附件:1.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附件2: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表.docx


 

 

 

人力资源部   

2018年4月10日 

(联系人:郑丽妍,联系电话:020-6178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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