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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枫叶杯”2016“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 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11-24 11:09:07      

人事〔2016〕94号   

人力资源部关于组织参加“枫叶杯”2016“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

“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关于“枫叶杯”2016“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部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的外籍教师、外籍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参赛要求

本次活动分为摄影展评、征文大赛和“外教中国”年度人物三个项目,其中摄影展评仅限外籍教师参加。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突出彼此间的友谊、情缘。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大赛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编辑、出版、发布权。

(一)  征文大赛作品

字数控制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字体为宋体、四号字;欢迎配有相关的清晰度较高的图片(1-3张),并对图片作简要文字说明,以附件形式发送。

征文大赛题材:中国师生及相关人员主要写与外籍教师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结下的深厚友谊等;外籍教师主要写在中国的所见所闻,或与中国师生及相关人员之间的故事和友谊。

(二)摄影展评作品

摄影展评参赛对象只限外籍教师;可以“外教眼中最美的中国校园/城市/景区”等为题材,图片可为一幅或一组(原则上每位参赛者不超过3幅),清晰度尽可能高(最好1M以上);另以文档形式提供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英文或中文均可。

(三)“外教中国”年度人物评选

本届大赛活动,新增“外教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内容。参选“外教中国”年度人物的外教,主要侧重其影响力、贡献度两大方面。由外教个人申请,相关教学单位于12月19日17:00前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至人力资源部,并将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送交人力资源部人才建设办公室(A1-303)。

三、参赛方式

请参赛人员将相关参赛作品于12月19日(星期一)17:3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348272963@qq.com。所有征文参赛作品,均需在结尾处注明作者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别、所在单位、详细地址、邮编,以及本人或所在单位联系人的具体联系电话(手机),否则视为无效;摄影展评作品需填写《摄影作品登记表》(附件3),如未填写视为无效。

四、奖项设置

征文大赛与摄影展评均设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数名,并给予相关奖励(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参赛作品要求均以中文或英文参加。


附件:1.关于开展“枫叶杯”2016“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的通知

      2.“外教中国”年度人物推荐表

      3.摄影作品登记表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1月24日    

   (联系人:郑丽妍,联系方式:6178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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