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财务信息 您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财务信息

报销票据使用注意事项

来源:0     发布时间:2015-11-04 11:13:59      


    1、经费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
    2、报账时需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发票要正确填写付款单位(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大小写等,并有收款单位收款章或发票专用章;
    3、小型票据不便装订、保管,传递过程容易丢失,这类发票(如的士票、定额餐票、火车票、飞机票等)请按时间先后或金额大小顺序粘贴在《小票粘贴单上》,《小票粘贴单》上填好总张数和总金额;
    4、小型发票用《小票粘贴单》粘贴好后,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主管人在粘贴单上签名;较大张的大额发票可以不用粘贴单,但背面须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证明(验收)人、主管人签字;如经办人为经费主管人,则须有单位其他负责人签名;
    5、报销时要根据实际事项填写《日常经费报销单》,按照所办事项分类详细填列,经办人和经费主管人须对所填列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6、由于一次购物较多,发票上没有填写具体名称(如只填办公用品),必须附购货清单,清单上加盖收款章或发票专用章;
    7、发票报销有效期限为一年,超过有效期限的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附说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报销。


上一篇: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下一篇: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劳务报酬开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