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0 发布时间:2018-10-31 10:53:36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3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际,现将我校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信息公开情况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公布于学校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
http://www.nfsysu.cn/index.php/home/article/index/cid/146.html。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师生公众关注关切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列为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化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丰富公开方式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信息公开制度
我校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学院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明确信息公开事项和公开时间表,扎实开展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重点强化招生、财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和督办工作,逐步搭建工会、教代会、学代会等机构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平台。
修订信息公开制度。2017年,学院将《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制度修订列入学院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系列配套制度清单,进一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的途径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加以明确,该制度将根据“放管服”改革事项承接工作总体安排,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二)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细化主动公开事项
我校已将整合校园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二级单位网页建设列入信息化工作的阶段性目标。目前,已初步建成了以学校网站和OA办公系统为主,各二级单位网页为辅,学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为补充的多渠道信息公开平台。2017~2018学年,我校进一步优化学校网站设计,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将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更显著的板块,细化主动公开事项,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清单》中要求的公开事项,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学校网站和OA办公系统公开信息。2017~2018学年,通过学校网站发布 “通知公告”187条,发布各类新闻590条,发布招投标信息71条;通过OA办公系统(全体在职教职工均能登录)发布通知公告497条,与学生相关的信息还按其内容分别公布于招生、学工、团委、教务、校管、图书馆等二级单位网页中。
2. 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公开信息。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南方+”、“南方号”等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切实增强信息传播时效,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目前我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29926人,2017~2018学年,共发布图文信息364次,总阅读量为574,062人次,文章最高阅读量为15907人次。学校官微屡次入围广东高校官微影响力每月排行榜前25位,在师生、校友中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学校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布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时政热点、学校新闻、招生信息、就业信息、普法教育等。此外,学校各二级单位均建立了具有信息发布与服务功能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形成了“学校-院系(部门)”两级信息公开新媒体平台,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时效性。
3.通过会议、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信息。学校建立了院长书记办公会、党委会、教代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工作例会、校领导接待日、院长午餐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多种沟通机制,通过会议及校园宣传栏、宣传展架、横幅等线下信息发布载体,公开师生关心的校务信息,有效促进了学校健康发展。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就业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合作交流信息和其他等清单要求的10类信息。
1.基本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包括学校简介、学校领导、机构设置、学科专业设置等办学基本情况,并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
(2)教学、就业质量信息:包括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名单、教学质量报告以及就业质量报告等。
(3)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奖励管理规定与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籍管理规定等内容。
(4)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实施意见、学术规范制度、师德建设制度等。
(5)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制度、学科建设等信息。
(6)对外合作办学情况: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及管理制度。
(7)其他:后勤保卫信息、安全知识讲座、健康教育信息等。
(8)政策法规:包括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公开情况。我校现有在校生19232名,均为通过普通高考或者广东省专插本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在本科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逐条对照《清单》中有关要求,坚持规范的招生程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招生咨询服务。在《2018年广东省内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学校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账号:NFU_ZSB)等平台上及时发布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资格名单、录取信息、通知书寄发、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信息。
(2)学校财务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公开了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做到财务、资产等信息公开合规合理。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新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招生简章和新生报到须知中作出详细说明。对校内单位的服务性收费严格实行报批制度,保障师生知情权与监督权。学校进一步推进财务制度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将财务信息同时公开于财务系统、财务部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
(3)人才招聘及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清单》要求,在学校网站首页及人力资源部网页均设置了“人才招聘”专栏,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刊登招聘启事,同时在招聘启事中明确招聘范围、岗位及职责、招聘条件与要求、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聘后管理等几方面的内容,促进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学校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过院长书记办公会审议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学校人力资源部均需依据干部选拔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对拟任干部进行组织考察,并在学院OA办公系统进行公示,由监察与审计部对干部任免人选进行监督检查。
三、学校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各项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涉密、侵权文件和信息不予公开。2017~2018学年学校未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
各单位依据职能受理部分信息的口头咨询,各类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招生、收费、学籍管理、招标采购、教职工社会保障等内容,均给予明确回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设立受理与监督栏目,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办公电话及邮箱,认真接受监督并听取意见。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会、院长午餐会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实效、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较高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我校于2018年8月修订了《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检监察工作规程》《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运行。监察与审计部网页设立“申诉举报”专栏,公开了申诉举报联系方式,包括部门地点、电话以及邮箱,向社会公众及全校师生提供多种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与建议。2017~2018学年,学校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或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目前已经基本形成有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在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新媒体传播力及影响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探索建设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及其监督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等方面有待加强,学校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提升:
1.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加强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会、工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对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尤其是涉及重点领域的部门人员,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抓好监督落实。加快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体制机制,重点建立校内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公开责任到二级单位、责任到人的监督体系。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程序。学习各高校信息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已汇总我校2017~2018学年度以来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附件。
附件: 2017-2018学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xls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