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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草案)

来源:0     发布时间:2015-10-30 16:39: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力加强学风建设,是学院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实现争创“国内一流民办大学”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教学和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我院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的基础,是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增强学生核心竞争力,以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强能力”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致力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努力形成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根本,以制度为保障的学风建设新格局。

   第三条 总体目标。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成才为本”以及热爱学习、学会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学习目的更加明确,学习态度明显转变,学习动力明显增强,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学习风气、精神面貌、学习成绩等明显好转,从而培养广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统一。

   第四条  基本要求。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和强化管理为突破口,以文明素养的提高、学习风气的好转、考试纪律的严明为切入点,以构建“全员育人、协同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机制为保障,以教风带学风,以教育导学风,以管理育学风,以活动促学风,以榜样树学风。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院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风建设的领导,制定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协调、组织开展全院性学风建设活动。各系成立学风建设领导机构,根据学院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本系学风的检查和监控,推动学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院各级党政组织要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确保学风建设明确到位,形成学院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任课教师、辅导员具体抓,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社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学风建设工作格局。

第三章  措 施

   第六条  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学风建设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学院的立院之本,其好坏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全院师生必须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齐抓共管,长抓不懈。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广泛宣传学风建设工作,积极营造加强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努力提高师生对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调动每位师生的参与积极性。

   第七条  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

   (一)不断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学习状况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以及存在的问题。以“感恩、诚信、爱国、成才、奉献”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主旋律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切实解决学生深层次的思想困惑,激发学生学习原动力。

   (二)从新生入校就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职业发展教育,从就业市场和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来帮助学生找差距,使学生学习动力具体化,学习目标实际化。同时不断强化专业思想教育,使学生明确和了解所学专业的特点、方向、优势和培养目标等,使学生学有方向。

   第八条  加强教学管理,以优良的教风带动优良学风建设。

   (一)充分发挥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要做到教书育人。教师要把改善教风与提高教学水平结合起来,想方设法创建优质课堂,提高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教师可以邀请学生参与课题研究,激发学生钻研专业知识、开展科学研究的兴趣。

   (二)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要加强教学规范的检查落实,完善教学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学生评教工作,及时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教风、学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调动专业老师参与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加强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第九条  严格日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夯实学风建设基础

   (一)深化内涵建设,加强课堂、班级、宿舍、考场等的日常管理。教师作为课堂教学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规范自己的课堂教学与管理,认真履行课堂考勤职责,并主动制止和批评发生在课堂上的不良行为。学生工作干部要定期深入课堂, 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联系,及时对问题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工作。加强对班级的工作指导以及班委建设,以学风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班级活动。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文明、卫生、安全的教育和管理,把学生宿舍建成学风建设的重要窗口。加大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力度,把考风建设与学生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结合起来,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考核标准,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二)不断强化为学生服务意识,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服务育人功能。重点关注经济贫困生、学习后进生、心理问题生、就业困难生等特殊群体。通过各项资助措施,帮助经济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和思想上的负担,使他们能轻装上阵,自强不息;通过帮教形式,帮助学习后进生找原因,定目标,鼓士气,使他们能迎头赶上。通过开展有效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心理问题生树立健康的人格心理。

   第十条  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文化、学术氛围,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一)根据学科专业和年级特点以举办学术讲座、读书活动、学习经验交流活动为抓手,在全院范围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风建设活动,把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社会课堂结合起来,使学风建设深入人心。

   (二)以“挑战杯”、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等为平台,通过研究制订大学生科研活动的奖励办法,举办大学生科技学术节和专业学习竞赛活动等多种途径鼓励、支持、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和科研兴趣,激发学生加强专业实践及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性。

   (三)以社团、志愿服务组织为依托,探索和深化社会实践的内容、形式、方法和途径。要使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向纵深拓展,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明显,帮助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从而使社会实践活动成为促进学风建设的重要途径。

   (四)加强校园文化的硬件建设,优化校园的育人环境。配合和谐校园环境建设,加强校园文化设施、文化景观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等文化设施的作用。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型媒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与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学风建设的渠道和空间。

   第十一条  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健全评优制度,完善学风建设激励机制。要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建立和抓好“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的评建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时报道学生在学风建设中所取得的优秀成绩和展现出的精神风貌,在广大学生中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促使更多学生学习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推动学风建设。

   (二)严格过程管理,建立学业预警机制。对考试不及格、学习有困难、沉迷网络、违纪受处分的同学要逐一建档,适时找其谈心,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警告,制定并落实“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迎头赶上,共同进步。

   (三)健全学风建设的信息反馈机制和学风监督评价体系。注重学风建设过程中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搭建师生交流平台,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学习动态,及时找出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认真研究,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强与家长联系制度。建立学院、系部、班级三级检查、监督、评价机制,对全院、各系、各班级进行经常性学风检查、监督、评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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