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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批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

来源:0     发布时间:2015-09-15 16:42:21      

近日,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组建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复函》[粤人社函〔2015〕1965号]文件精神,同意自2015年起授予我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由我院自行组建“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经济学、管理科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6个专业(学科)评审组,开展相关专业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此次我院取得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是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积极努力取得的成绩,将为学院青年教师申报中级职称提供更多便利和鼓舞,有利于我院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发展,有利于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我院将于今年9月开始正式启动相关自主评审工作,现正在积极组织申报准备工作。

文章来源:人事组织部 作者:余岚 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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