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5 15:42:46
各投标单位:
广州南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南院招(服)【2021】15号), 已于2021年12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发出后,部分投标单位提出:招标文件第17页 ”评分标准“下总体原则中第3条所述:“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软件开发能力,提供软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是否为必要条件。经查询相关资料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已取消行政审批,招投标管理中心现给予答复: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为非必要条件,取消投标单位须提供软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要求。
澄清日期:2021年12月15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359(手机号:18565158825)
联系邮箱:ztb@nfu.edu.cn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A1行政楼115室
广州南方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