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财务信息 您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财务信息

关于加强报销发票管理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5-11-04 10:51:05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发票是财务报销的原始凭证,其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是财务报销的基础。当前,社会上制售使用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十分猖獗。为规范学院财务行为,避免税务处罚造成损失,学院将进一步加强运营费用报销发票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部在会计审核和稽核工作中,将对报销发票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检查。请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在办理报销业务时,务必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严禁使用假发票。在发票报销前,请先查询发票真伪。若使用假发票,由经办人所属部门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根据使用假发票金额相应扣减该经费支出项目预算额度。

特此通知


上一篇: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下一篇: 关于加强报销发票管理的通知